為加強換屆風氣監(jiān)督,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huán)境,中央和湖北省委陸續(xù)提出了“九個嚴禁”紀律要求、“九個必須”組織原則。
中央“九個嚴禁”紀律要求
1. 嚴禁拉幫結派對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的,一律給予紀律處分。
2. 嚴禁拉票賄選對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一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并視情節(jié)給予紀律處分,賄選的依法處理。
3. 嚴禁買官賣官對以謀取職務調(diào)整、晉升等為目的賄賂他人或者收受賄賂的,一律先停職或者免職,并依紀依法處理。
4. 嚴禁跑官要官對采取拉關系或者要挾等手段謀取職務或者職級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 嚴禁造假騙官對篡改、偽造干部檔案材料的,一律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
6. 嚴禁說情打招呼對搞封官許愿或者為他人提拔重用說情打招呼的,對私自干預下級干部選拔任用的,一律記錄在案,情節(jié)嚴重的嚴肅追究責任。
7. 嚴禁違規(guī)用人對突擊提拔調(diào)整干部、超職數(shù)配備干部和違反規(guī)定程序選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無效,并視情節(jié)對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8. 嚴禁跑風漏氣對泄露、擴散涉及換屆人事安排等保密內(nèi)容的,一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9. 嚴禁干擾換屆對造謠、誣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選舉權的,一律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中共湖北省委“九個必須”組織原則
①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在換屆中做組織的人、聽組織的話、堅決服從組織安排。
②必須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在換屆中正確認識大局、自覺服從大局、堅決維護大局。
③必須牢固樹立核心意識,始終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中央決定的堅決照辦、中央禁止的堅決杜絕。
④必須牢固樹立看齊意識,主動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
⑤必須嚴格執(zhí)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堅決按《干部任用條例》辦事,堅持原則不動搖、執(zhí)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
⑥必須嚴格執(zhí)行換屆選舉工作程序,堅決按法律法規(guī)章程辦事,做到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fā)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有機統(tǒng)一。
⑦必須嚴格執(zhí)行重大事項報告程序,涉及換屆工作的重大事項和重要情況,要按照規(guī)定向上級黨組織報告,決不允許擅作主張、我行我素。
⑧必須嚴格執(zhí)行請示匯報程序,領導干部個人思想和工作情況要按照程序向同級黨組織匯報,決不允許脫離組織越級匯報或向有關領導個人提出提拔、交流等要求。
⑨必須嚴格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換屆工作的重大問題要由黨委集體研究作出決定,黨委集體研究作出的決定必須認真落實執(zhí)行。
省委關于領導干部在換屆中履責擔當作為的要求
各級黨委要靜下心來履職盡責,不能顧此失彼,松勁懈??;各級組織部門要靜下心來選人用人,不能粗枝大葉,降低標準;各級干部要靜下心來埋頭干事,不能心思浮躁,減退激情。對事業(yè)不擔當負責的黨委班子,不是合格的黨委班子;對事業(yè)不擔當負責的領導干部,就是自己取消了進新一屆班子的資格。
換屆是組織的事,不是干部個人的事。領導干部要堅守本職崗位,個人想法可以向本級黨委和組織部門提出,不得越級向上級黨委和組織部門反映。對那些缺乏銳氣、工作平平的干部,不能委以重任;對那些心浮氣躁、不安心本職工作的干部,不能作為換屆提名人選;對那些自我設計、跑要說情的干部,一律記錄在案,給予嚴肅處理。
領導干部既要以身作則,嚴守紀律,又要敢抓敢管,守土盡責,對分管的地方或部門領導班子和干部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敢于批評教育、敢于嚴肅處理,切實在本地區(qū)形成心齊氣順勁足的局面,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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