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省供銷社召集部分市州縣供銷社和基層社、社有企業(yè)負責人舉行座談會,進一步深入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fā)〔2015〕11號)文件精神,聽取市州縣和基層同志對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意見稿起草工作的意見建議,重點研究探討深化全省供銷社綜合改革的重點任務及保障措施。省供銷社黨組成員、副主任楊杰主持會議。
與會代表高度評價了“中發(fā)〔2015〕11號”文件出臺的重大意義,紛紛表示要抓住機遇,深化供銷社綜合改革,努力打造成為全省性為“三農”提供綜合服務的骨干力量。武漢市、孝感市、咸寧市、恩施州等市州供銷社和隨縣、武穴以及大冶市金牛鎮(zhèn)基層社等縣市和基層供銷社負責人分別針對供銷社開展電子商務、農業(yè)社會化服務、密切與農民的利益聯(lián)系、加強層級聯(lián)合合作、龍頭企業(yè)轉型升級和有效解決相關歷史遺留問題等提出了工作思路和建議。
楊杰副主任深刻分析了當前推進全省系統(tǒng)綜合改革的政策環(huán)境、網(wǎng)絡優(yōu)勢等有利因素。他要求,會后省社改革辦要抓緊整理代表們的建議和意見,完善相關文稿,為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中發(fā)〔2015〕11號”文件精神提出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更加體現(xiàn)湖北特色、切合湖北實際的政策措施。各地要進一步深入研讀中央文件精神,以更加務實的作風、有效的措施深化綜合改革。
省社有關處室負責人參加了座談。(省社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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